2021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及《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考核评价体系》有关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为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健康稳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培树法治思维意识
通过加强领导干部职工法律法规学习教育,不断提升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法治意识。一是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在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中安排法律法规学习内容,促进领导班子带头学法懂法用法。二是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交通运输部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全市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班及全市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等,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思维能力。三是开展普法专题讲座。组织开展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专题讲座,进一步推动执法人员准确把握和适用行政处罚工作新要求。四是局属市交通执法支队组织“一月学一法”、“一月一案一评析”及“法治进队所”等业务学习、交流活动,及时解决基层执法队伍在案件办理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增强其依法执法、公正执法的法治意识。
二、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一)全面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压缩审批流程和办理时限,将行政许可事项的总承诺时限压缩在法定时限的10%。二是持续推动“减证便民”。目前我局实时存量证照已全部入库生成电子证照,共计25万多张,新审批证照能实时生成电子证照并入库。三是优化服务体验。依托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政务服务系统,实现5个事项跨省通办;22个事项实现全城通办(其中7个事项可实现异地直办);依托全市已投放的215台“e福州”便民自助服务终端,实现20个事项自助终端自助办理;14个事项实现“e福州”手机APP榕e办,申请人在e福州手机APP提出申请,办理结果邮寄送达。四是全省首推道路运输车辆年审窗口前移服务。结合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三检合一”工作,将窗口前移到检测机构,道路运输车辆在检测机构完成检测后,由检测机构通过联网系统上传数据,道运窗口在线审验,检测机构协助写卡,当场完成道路运输车辆年审业务。
(二)动态管理政务清单。根据法律法规修订及上级部门简政放权工作部署,在市审改办的牵头下,完成对《福州市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的调整规范工作,重新梳理权责事项1004项,并对事项设立的依据进行了重新校对、完善。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一是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制定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并对“一单两库”实施动态调整。同时,根据《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积极配合教育、工信等部门开展跨部门抽查检查。今年以来,共计抽检企业477家次,抽查检查结果公示率达100%。二是实施信用监管机制。全面落实信用信息归集共享、评价、联合奖惩、失信专项治理、信用文化建设及信用场景应用等工作。三是积极探索“双随机+信用”监管机制。探索以信用监管为基础、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抓手的监管模式,在稳步扩大双随机覆盖面的基础上,结合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强化对重点企业的监管,增加对信用等级较低的企业随机抽查的频率与频次,严格实施现场检查。
(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组织开展涉企收费清理与行政事业性收费自查工作,严格落实国家、省相关降费减负政策,杜绝收费目录清单之外的收费、分解收费项目、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等违法收费行为。二是认真组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对由我局负责起草的市政府规章及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提出初步清理意见,并对我局及局属单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清理,排除有违公平竞争和妨碍市场统一的各种规定或做法。三是深化“放管服”工作,取消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驾驶员凭《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结业证书》和机动车驾驶证即可申领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深化简政放权工作,下放2项行政审批事项,许可改为备案1项,进一步扩大“告知承诺制”应用范围。四是进一步降低服务对象经营费用,自2021年6月1日起,取消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工本费,减轻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负担,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三、完善行政制度体系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管。一是由我局负责起草或为主实施的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及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规范性文件、以我局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在印发前均交由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防止内容违法或超越法定职权。二是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涉及市场准入、计划生育等内容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对涉及我局相关规范性文件提出了初步清理意见。
(二)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发布备案审查制度。一是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按照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榕司〔2019〕186号)要求,及时做好规范性文件提交备案审查等工作,接受合法性审查,做到“有件必备”。二是规范局属单位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局属单位以其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的事后报备工作也依照备案审查制度的有关规定交由我局法制部门负责实施。三是及时更新完善局内相关制度。根据《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及《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认定指导意见》(闽司〔2021〕172号),及时修订《福州市交通运输局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制度》。
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一)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一是结合创建“福州市人民满意基层单位”活动及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动建立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和行政执法批评建议处理机制。各基层执法单位加强与辖区人大的沟通联系,并主动公开意见征求联系电话,自觉接受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监督,积极回应意见建议。二是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建设,印发了《福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3)》,切实提升我市交通运输执法队伍的素质能力,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加强对行政执法队伍的管理。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2021年,对接市司法局为我市447名执法人员统一更换行政执法资格证,并组织167名执法人员参与行政执法资格综合法律知识考试。
五、有效监督行政权力
(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政务公开实施细则和政务公开反馈、监督、评议、保密审查、责任追究等一系列工作制度。2021年来,在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95条,处理群众申请公开的信息15件,做到了信息公开及时、便民、有效,网站可用性进一步提高。
(二)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2021年我局受理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建议38条,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提案16件,均已答复办结。二是自觉接受服务对象监督。市交通执法支队于每月15日开展“支队长接待日”(节假日顺延),公开接待各界来访,重点对服务对象的诉求进行答复和解释,倾听广大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的建议和意见,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三是进一步完善诉求件办理流程,提高回复效率。2021年共处理12345咨询诉求件14521件,处理12328咨询诉求件10961件,满意率均在98%以上。
六、提升治理法治水平
(一)完善矛盾纠纷多元调解工作。一是制定了《福州市交通运输局信访工作制度》,并按照《福建省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细则》要求,结合落实省市信访部门“最多投一次”阳光信访工作机制,依托福建省信访信息工作平台实行信访事项网上流转,通过精准“投诉、转交、研判、办理”完整工作流程办理以及精准“督查、帮扶、处置、问责”全程保障制度跟进,为信访群众提供公开透明、智能便捷、高效务实、人性化的服务。二是按照中央、省、市信访联席办工作要求,持续开展“治重化积”专项活动,建立领导负责专项机制,梳理并妥善化解了各件信访积案。
(二)依法履行行政复议与应诉职责。截止11月30日,我局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5起,审结5起;发生行政诉讼案件2起,我局均在法定时限内及时提交书面答辩及当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及相关材料,依法及时化解行政纠纷。
2021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部署要求之间仍存在不足之处,主要有: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对干部法治培训方法创新不多等等。下一步,我局将以问题为导向,在持续落实上级有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任务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五个方面工作:一是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行业治理能力现代化;二是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及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制度,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三是创新普法方式,进一步提升干部依法履职能力;四是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公平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环境;五是顺应改革需要,切实推进交通运输领域相关制度的调整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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