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加快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现将2019年度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我局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及时研究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有关工作。同时,我局还立足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交通运输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分工表》,对照上级下达的指标,逐项明确具体工作措施及责任部门,并督促其认真推进各项工作。
二、依法全面履职
全年完成交通固投149.5亿元,同比增长13.9%,再创历史新高,实现连续五年超百亿,连续三年居全省第一;市级交通重点项目投资完成111亿元,超年度计划7%;全市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完成314.7亿元,同比增长10.7%,实现连续三年居全省第二。“四好农村路”建设持续加强,持续推进全市1333.5公里养护示范提升工程建设,建设改造农村公路209公里,改善了137个行政村通班车条件,创建了14个市级示范乡;全市130个乡镇已全部通客车,建制村通车率达100%。顺利开通地铁2号线,成为全省首个迈入地铁换乘时代的城市;紧紧围绕市民关切,全力打造快线、干线、支线相结合的三级公交线网,全年新增、更新公交车519辆、新辟优化公交线路67条、新建改造公交站台101个,开通11条地铁接驳“微循环”公交专线,实现轨道公交无缝衔接。深化交通运输重点领域治理,强化巡游车、网约车、“两客一危”、三轮机动车、非法营运、超限超载等专项整治,依托“双随机、一公开”、重点企业源头治理等工作机制,规范开展重点企业检查,建立“一企一档”,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从源头上逐步实现对企业的管理。
三、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一是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梳理并公布了《福州市市、县、乡级交通运输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实现了交通运输系统政务服务事项名称的统一;推进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将交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所需时间压缩到36日以内;146 个事项被列为“立等可取”即办事项。“一趟不用跑”事项占比提高至49.6%,“最多跑一趟”事项占比达到100%,其中4个事项实现全流程网办服务;全面推行“一窗口受理”(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受理)改革,努力构建“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类办理、出件窗口综合出件”的审批体系。二是积极探索事中事后监管模式。制定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扎实推进年度行政检查工作;组织局属职能单位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跨部门随机抽查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联动。三是扎实推进交通运输系统信用体系建设。在本系统内全面落实信息归集、信息共享、信用评价、联合奖惩、失信专项治理、信用文化建设等信用建设重点工作任务。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各执法单位对照我局印发的工作方案及各自制发的配套实施办法,认真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有关工作任务。二是强化交通运输市场秩序整治。全面开展出租车专项整治,依托科技手段精准打击场站周边长期存在的出租车拒载、不打表等重点违规行为,场站运营秩序日趋向好,并逐渐扩大整治工作覆盖面,进一步减少运营乱象;积极参与南、北火车站综管办牵头公安、交通、城管等多部门联合开展的非法营运集中清理,并兼顾其他区域的非法营运乱象查处工作。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75841人次,共检查车辆51540余辆,立案查处6913辆次,其中查处违法违章出租车2136辆次,违规网约车2637辆次,违规三轮车436辆次,出租车及三轮车违法违规乱象得到有效遏制;提交法院强制执行案件260起,有力震慑违法行为。三是积极参与公安部门的联合治超行动,主动联合毗邻地区开展跨区域联合行动,会同高速执法部门对重点路段超限超载及绕行逃避检查车辆进行重点查处。全年共查处超限超载车辆3902辆,卸载135788吨。
五、有效监督行政权力
一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全面丰富网站信息发布内容,做好各栏目常规信息发布,及时公开各类重点信息、交通特色类信息,确保信息及时更新、质量稳步提升、栏目内容完整。2019年我局在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024条,处理群众申请公开的信息13件,做到了信息公开及时、便民、有效。二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2019年,我局共承办市人大建议42件、市政协提案22件、政协委员来信12件;组织市政府专题新闻发布会2次(地铁2号线试运营、四好农村路新闻发布会)、参加2次(春运工作、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接受政风行风热线、党风政风热线专访2次,政府门户高端访谈1次,主动回应热点问题;全年共处理12345诉求件16370件;“12328”中心建立“工单”9740件,已按类分别交由相应的部门进行调查反馈。
六、依法化解行政纠纷
一是开展行政复议工作,加强层级监督。全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1起,作出行政复议答辩书2份,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行政监督与行政救济方面的作用。二是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努力化解行政纠纷。全年新发生行政诉讼案件5起,均在法定时限内及时提交书面答辩及当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及相关材料,依法及时化解行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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