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19-0200-2017-00063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17-07-30
- 标 题: 福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州市普通公路归类移交接养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交建〔2017〕200号
- 发布日期:2017-07-30
- 有 效 性: 有效
各县(市)及晋安、马尾区交通(运输)局,仓山区建设局,市公路局:
根据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普通公路归类移交接养的工作部署,为加快推进我市普通公路归类移交接养工作,按照《福建省普通公路归类移交接养工作方案》及有关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委制定了《福州市普通公路归类移交接养工作实施细则》,现予以印发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认真按照《福州市普通公路归类移交接养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切实加快推进普通公路归类移交接养,确保2017年9月底前完成本行政区普通公路移交接养工作。
二、各县(市、区)交通部门和市公路部门移交接养协商过程中需要我委协调或上报市政府研究的事项,请务必于8月10日前正式报送我委。
福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17年7月30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